两位创新大师:熊彼特与德鲁克都是奥地利人。 博览群书是两位大师的共同点。熊彼特的思想来源于他阅读的过去三百年间以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意大利文、希腊文和拉丁文出版的,有关经济理论的每一本书和每一篇文章。德鲁克在德国汉堡学习时,读了好几百本书。他每隔三、四年时间都会选择新的主题来研究,这些主题可能涉及统计学、中古史、日本艺术或经济学等等。2002年,德鲁克又在重读莎士比亚。 熊彼特最终在教学中发现了他的使命,他生命的大部分是作为教授和导师度过的。他在波恩和哈佛教了25年书,哈佛的400个经济学博士,几千名本科生曾在他的指导下学习经济学。他的门下有两名诺贝尔经济学得主,他们是萨缪尔森和托宾。 德鲁克在写作和咨询中实现了他的使命。德鲁克是这样定义他70余年的工作,“写作是我的职业,咨询是我的实验室。”德鲁克为世界许多政府机构、企业和非营利机构提供咨询和帮助。为了表彰德鲁克对世界所做出的杰出贡献,2002年6月20日美国总统乔治·布什授予德鲁克以“总统自由勋章”。 创新鼻祖熊彼特 谈创新,不谈熊彼特就像一部没有哈姆雷特的《王子复仇计》,它一定索然无味。 1907年,新婚燕尔的熊彼特为了谋生来到了埃及,在开罗开始了他的律师职业。也就是在开罗,熊彼特获得了商业实践经验,他帮助重组了一家在开罗的制糖厂,通过引进新的生产技术,大大地提高了工厂的效率和利润水平。这一经历给熊彼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,他亲身经历了一次创新的过程,看到了创新的成果。因此,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来自于对实践的观察和总结,而非象牙塔的假设。 熊彼特1912年在《经济发展理论》一书中首先提出了“创新理论”。他认为,所谓“创新”,就是“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” ,也就是说,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“新组合”引入生产体系。 在熊彼特看来,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“创新”,引进“新组合”。 据此,熊彼特对企业家与企业做出如下的定义:“将这些新的组合加以推行的组织,我们称之为企业,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之为企业家。”所谓“经济发展”也是指整个社会不断实现这种“新组合”而言的。 这种新组合包括五项内容:(1)引进新产品;(2)引进新技术;(3)开辟新市场;(4)掌握新的原材料供应来源;(5)实现新的组织形式。根据熊彼特的理论,“创新”是一个“内在的因素”,“经济发展”也是“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”。 熊彼特最突出的贡献是把创新定义为企业家的职能。但熊彼特称创新者为企业家,也给我们带来一些话语上的混淆。“企业家”(entrepreneur) 一词来自法语,意思是承包人;“企业家”在德语里是Unternehmer,相当于英语的—“owner-manager”,意思就是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的老板。所以“企业家”这个词在两种语言中都没有准确地反映他的原意。如果当初熊彼特使用“创新者”这一术语,用以表示一个引进新事物的人,就和他要表达的意思相当,也就可以避免人们针对这一术语的多年争论和混乱。 1983年5月23日,为了纪念熊彼特诞生100周年,德鲁克在《福布斯》杂志发表的题为《现代预言家:是熊彼特还是凯恩斯?》的文章中写道:“在某种方式上,凯恩斯和熊彼特重演了西方历史上最著名哲学家的对抗——才华横溢、精明机智、锋芒毕露的诡辩者巴门尼德,与动作迟缓、面貌丑陋,但却富有智慧的苏格拉底之间的柏拉图式的论辩。在两次大战期间,没人比凯恩斯更有才气,更精明,熊彼特则表现得平淡无奇——但他有智慧。聪明赢得一时,而智慧天长地久。” 为什么德鲁克对熊彼特有如此高度的评价?德鲁克写道:“熊彼特一开始就宣称,经济学的中心问题不是均衡而是结构性变化。熊彼特由此引出了关于创新者是经济学真正主题的著名原理。” 熊彼特认为,“创新是创造性的破坏”。他坚信,只有当经济吸收了变化的结果,永远改变了它的结构时,经济才能发展,这种变化破坏旧的均衡,创造新的均衡条件。发展就是在新旧均衡之间发生的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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